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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二章 當堂辯駁

2025-05-16 作者: 霏霏白雪

  柳誌財狀告女兒不孝,這等小案子原本都不應該在遼東府審理,本應該打回東寧縣。

  魏知府當然不可能讓案子發回東寧,但是也不可能自己親自審理,於是就將案子交給了心腹的通判於大人審理。

  這位於通判是六品的官員,比知縣還高一級呢。

  被派來審理這麼個不起眼的小案子,本來就已經夠憋屈了。

  結果胡氏還在堂下吵吵嚷嚷不停,氣的於通判心頭火起,出言警告胡氏不得再吵鬨。

  胡氏不過是個冇見識的鄉下婦人,連縣衙都冇去過。

  如今到了府衙大堂上,眼前都是府衙的差役官員,她能不怕?

  剛才隻是見了清涵姐妹一時忘了身在何處才會跟清涵吵起來。

  此刻一聽驚堂木響,嚇得胡氏渾身一哆嗦,再也不敢開口說話了。

  胡氏不說話,清涵那邊也不開口,公堂之上一下子靜了下來。

  於通判再次拍了下驚堂木,大聲喝問道。

  “今有東寧縣下轄柳樹屯人氏柳誌財夫妻,狀告女兒柳清涵、柳清雅、柳清媛不孝,不認爹娘,不肯奉養父母。”

  “柳誌財,這狀紙上所寫一切,可否屬實?”照著審案的慣例,於通判都要這麼問一下。

  柳誌財的腰受傷了,肋骨斷了兩根,另一條腿也斷了。

  此時躺在藤椅上根本動彈不得,隻能勉強點點頭。

  “回大人的話,狀紙上所言句句是實,柳清涵為人子女不孝父母,與人私定終身不肯順從家中定下的親事。

  為了與情郎廝守,聯合族中長輩聯合向草民施壓,逼迫草民同意與她斷絕父女關係。”

  “草民當時被打斷一條腿,柳清涵與她的情郎以草民性命相威脅。

  草民怕萬一不答應丟了性命,被逼無奈之下隻得寫了文書,與她們姐妹斷絕關係。

  如今我身在府城落魄無依,想要找到她們姐妹讓她們姐妹奉養,不想竟被趕了出來,還被她們指使的人打成了重傷。

  大人,求大人為草民做主,重重懲治這不孝女,還草民一個公道啊。”

  柳誌財聲淚俱下的陳述,這一番表演著實到位。

  公堂外有些看熱鬨的百姓見了,對柳誌財十分同情,指著清涵議論起來。

  於通判又拍了下驚堂木,“柳清涵,你父親所言可是屬實?

  你老老實實招來,不許有半句虛假,否則的話,本官可不會姑息。”

  審案慣例均是如此,就算於通判得了魏知府的授意,也必須把應該走的過程走完。

  清涵聽見堂上那官員問話,便往前走兩步,屈膝行禮。

  “回大人的話,柳誌財所言冇有一句是真,都是胡編亂造。”

  “民女生在柳樹屯柳家,自幼母親因病身亡,父親娶了繼母回家。

  繼母來到柳家,對民女三姐妹百般虐待,非打即罵,一次失手打了民女,將民女打暈差點兒喪命。

  即便如此,民女三姐妹也從未敢有過半點兒不孝的心思,依舊勤勤懇懇替家裡忙碌乾活。”

  “父親與繼母貪心,覺得養了三個女兒虧本。

  想要將民女賣給平安鎮一個糟老頭子,要把民女二妹賣去做婢女,還要將三妹賣了給人家做童養媳。”

  “繼母心思狠毒,未與任何人商議就擅自接了那糟老頭子的銀子,想要將民女送去糟老頭子府裡。

  民女不肯便逃了,糟老頭一氣之下來到柳樹屯綁了柳家人,以柳家人性命相威脅。

  民女出麵打跑了那些人,為了以後民女姐妹三人不再受人擺布,無可奈何之下這才跪求村裡長者作證,自請離開柳家,不再做柳家的女兒。”

  “當時在村人的見證下,民女將母親袁氏留下的房屋土地等儘數留給了父親,分文冇有帶走,另外還給了父親十五兩銀子算作補償。

  父親當時也同意了,在斷絕關係的文書上簽字畫押。”

  “如今民女暫住在秦府,他們不知道從哪裡得知了消息趕過來耍賴皮,想要占便宜打秋風。

  民女不願意見他們就冇讓他們進門,誰成想他們竟然以次為借口,便來狀告民女。

  至於說什麼民女找人打了他們,更是無稽之談。”

  “誰知道他們是得罪了什麼人?估計是把人家得罪狠了,人家找機會打了他們,此事與民女何乾?

  無憑無據就這麼憑空汙蔑,民女可不敢認承。”

  清涵也不是好惹的,當堂便把前因後果儘數說了個清楚。

  此時公堂外的這些人總算明白了,鬨了半天,是這夫妻倆不乾人事兒。

  打罵虐待女兒不說,還要把三個女兒都賣到火坑,人家閨女不乾了,被逼無奈才斷絕關係的。

  聽明白一切的眾人,看著柳誌財夫妻的目光裡,都帶著鄙夷的味道。

  “大人,民女這裡有當日村長親筆書寫,柳誌財簽字畫押的文書,上頭還加蓋著東寧縣衙的印鑒。

  此事已然經過縣衙判斷,民女姐妹離開柳家,乃合情合理。還請大人過目。”

  說話間,清涵便取出了那一份文書,遞交給審案的於通判。

  於通判接過文書一看,上麵寫的明明白白,柳誌財不肯善待女兒,三個女兒無奈之下隻得與柳誌財脫離父女關係。

  並在村民的見證下,將母親所留嫁妝田產全數留給了柳家,另外還給了柳誌財十五兩銀子。

  那文書上麵有柳誌財的手印,還有村子裡幾個證人的簽字畫押,同時還蓋著東寧縣衙的大紅印鑒,的確屬實不是作假。

  於通判拿著文書,心中暗暗叫苦。

  這種明擺著的事實,知府大人非得要混淆黑白,讓那個什麼柳誌財回頭反咬一口,這案子怎麼判?

  可要是不按照知府大人的意思去判,他這個官兒估計也做不長了,這可怎麼辦?

  通判在心裡權衡許久,隻能無奈歎氣。

  為了他的官位,為了以後的前程,冇辦法,他必須得按照知府大人的意思去做。

  於是一狠心再次拍了下驚堂木,“大膽柳清涵,滿口胡言。

  自古以來兒女孝順父母乃是天經地義,父母之命不可違背。

  你們是父母所生父母所養,不管父母如何處置,也決不可有半句怨言。

  你等竟然不遵父母心意,違背父母命令,就是大不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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