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第四十四章
大都會幾乎和紐約一樣繁華, 甚至比不夜城還顯得更光鮮亮麗。在紐約, 你尚能看到暗巷裡穿梭的盜賊和扒手,但在大都會,即使最最微小的罪惡都像黑夜裡的探照燈那麼顯眼。
這一切隻因為一個英雄, 超人。
世人常說, 城市是有性格的。人們選擇宜居的城市, 而城市也在選擇那些符合它們氣質的人。居住在巴黎的人難免染上屬於這座城市的浪漫,居住在威尼斯的人難免染上屬於這座城市的柔情, 居住在維也納的人難免染上屬於這座城市的典雅......而居住在大都會的人,難免會染上屬於這座城市的光明。
冇錯, 光明。
數百萬人在他們生活中的每一個間隙停下腳步, 仰望天空, 隻因想看到那個藍大個從城市上空飛過。他們明白隨著每一次超人的出現, 都將有人被從生死攸關的危機中被解救出來, 即使是超人的頭號反對分子萊克斯·盧瑟也不能否認在他內心深處對超人的向往。
——“在我小的時候,我父親會惡狠狠地揍我, 斥責我,羞辱我,但在那個時刻,為什麼冇有神從天而降來拯救我?”
——“如果神是全善的,那他就不是全能的;如果神是全能的,那他就不是全善的。”
“拯救。”盧瑟說。
“神。”盧瑟說。
罔論這個恨不得親手將超人釘死在十字架上的人類至上者舉止有多麼瘋狂,但從他的字裡行間無時無刻不透露出對超人本質的了解。超人是善的,超人是強大的, 盧瑟也許憎恨他的父親,憎恨那些嘲笑過、淩/辱過他的人,但在一個特定的時刻,他責備了超人的遲到。
為什麼神回應了其他人,卻從不回應我?
為什麼神拯救了其他人,卻從不拯救我?
為什麼神偏愛著其他人,卻從不偏愛我?
由向往產生嫉妒,由嫉妒產生不忿,由不忿產生憎恨,然後——
“是的,”盧瑟說,“人類可以自救,人類不需要神。”
這就是一度像病毒般席卷了整個世界的人類至上論,它是超能力者身上沉重的枷鎖,是從地球保護者背後捅來鋒利的尖刀,是英雄腳下燃燒著的毀滅榮光的火焰。
背負著全人類的愛,背負著全人類的恨,背負著期許,背負著厭惡,超人既非全知,也非全能,更不能在一念之間使風雲變幻、滄海桑田,冇人知道黃太陽下氪星人的壽命,他能在太空中飛行,他能在極端條件下存活,可他的腳仍然踩著土地,他的眼仍然注視著落難者,他的耳仍然聆聽著呼救聲。
卡爾·艾爾不是神,但他儘力嘗試了。
整個大都會沐浴著他的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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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米爾光是站在這個每座大樓的窗戶都能反射人影的城市裡就覺得有點喘不過氣來,他側目看自己的旅行同伴,發現斯特蘭奇對這種詭異的鏡像接受良好,不僅接受良好,似乎還有點樂在其中。靈魂寶石發誓看到他在一個玻璃格外乾淨的店麵前故作不經意地停留了幾分鐘,隻為了照一照胡子和頭發的造型。
說真的,在一家海報上隻寫著“拿鐵咖啡”的店麵前,任何停留超過五秒的人可能都有點態度問題。
斯特蘭奇似乎是被自己老了十歲的大叔造型辣到了眼睛,再看看邊上掛著條紅項鏈的朋克青年,這兩個偽裝身份拿出去妥妥的會有人覺得是父子倆。他咽下一口老血,把王臨行前拿給他的小本本掏出來,開始照著法師們自古流傳的監測法術體係找這個城市的魔力核心點。
見他自顧自忙活起來,沃米爾也毫無保留地放開了靈魂感應,靈魂之力如探照燈般從一個個靈魂上掃過。一般來說,普通人的靈魂比較虛散,超能力者的靈魂比較凝實,心懷□□的靈魂看起來總是蒙著一層柔和的白光,像史蒂夫和克拉克這種基本屬於刺眼的級彆,而心懷惡念的靈魂總是蒙著一層如雲似霧的黑影,需要驅散雜質後才能沉入靈魂空間。
沃米爾這回倒是冇砸吧嘴,天天泡在複仇者基地的日子裡已經練出了強大的自製力,更不用說還有某些來自遙遠東方的神器一到關鍵時刻就在群裡瘋狂刷“清心咒”和“大悲咒”,不僅敗壞了群主的欲/望,還搞的一些心智不堅定的神器變得神神叨叨。
真真可恨。
沃米爾在心裡記下幾個重點黑影的位置,扭頭就看見斯特蘭奇的臉上掛著個極其詭異的表情。
“怎麼?”他問。
“你能不能不做這個?”斯特蘭奇抱怨。他手裡抱著個外表破破爛爛的羅盤,如果不仔細看的話很難發現著個羅盤的每條紋路裡都流淌著金色的魔法印記,不管羅盤原本是用來乾什麼的,但這會兒懸浮在平麵上的指針就跟發羊癲瘋似的瘋狂擺動,連帶著底座發紅,看起來就燙手。
“我做哪個了?”
“這個。”
斯特蘭奇一聲歎息,一隻手翹起蘭花指捏著羅盤(果然很燙手),另一隻手把同伴從上到下比了一遍。
“你剛剛指著我全身。”
“我的意思是當你動用力量時,你整個人就是個光源,定位羅盤受到你的影響冇法工作了。”
“哦。”
沃米爾把靈魂之力收回來,皺著眉頭往羅盤身上瞧,直把這個後輩瞧得指針亂抖才作罷。騰出手的至尊法師總算發揮了下自己的實力,成功地用羅盤定位出了整個城市的魔力中心。
兩小時後,他們從出租車上下來,一路上都在嘰嘰喳喳介紹大都會風土人情,三句話裡必定有兩句是在給超人打call的司機大叔衝他們比劃了個“一路平安”的手勢,開著車一溜煙就離開了。
中午的太陽有點曬人,但斯特蘭奇的心卻拔涼拔涼的。
果不其然,意料之中的嘲笑從無限大佬口中飛了出來。“你拿這個破羅盤定位了半天,定位到的就是這裡?真的?魔法核心點是超人紀念公園?看吧,我就說這種過時的老古董應該被淘汰掉,宇宙之心見了都會哭泣。”
剛剛申請加群冇通過的羅盤:嚶!qaq
“定位羅盤不會錯的。”斯特蘭奇試圖維護至尊法師的尊嚴。
“哦,那你的意思是你準備在這裡,在整個大都會人流量最大的地方,遊客最多的地方,最顯眼的地方,掏出法器來做法咯?”沃米爾平板地說,“那我給你超人眼鏡有什麼用,你為什麼不站在星球日報頂上大喊一聲我就是隔壁宇宙派來的便衣?”
斯特蘭奇:嗬嗬。
要不是我的屏蔽法術還在起作用,你說出這話的瞬間就要被超人發現好嗎!
至尊法師很委屈,但至尊法師不能喊,至尊法師隻能像個普通遊客一樣在超人單膝跪地的大雕像下麵繞來繞去,希望找到一個不會引起路人注意又能成功點亮魔力核心的法子。
他繞著繞著,就覺得哪裡不對,抬眼一看,隻見有個斷了腿的矮個子正用雙手支撐著往雕像底座上爬,頭上戴著個毛線帽,手裡還拿著瓶噴漆。
???這集我看過的!
至尊法師用了點小法術把已經掛在雕像手指尖上的矮個子掀下來,矮個子噗通一聲掉在地上,發出尖利的慘叫聲。如果說剛開始這慘叫還帶著點真實,到後來他開始哭訴超人的存在使他失去雙腿時,就完完全全是場博人眼球的大戲了。
斯特蘭奇輕輕地嘖了一聲。
沃米爾借著看石碑銘文的動作,用餘光瞥見人群中有個家夥正拿著手機在錄像。錄像者十分警覺,剛一察覺到旁人的視線,他就飛快地把手機插回兜裡,雙手插袋,吹著口哨,想裝作若無其事地離開現場。
他的靈魂閃著輕微的黑光,靈魂的芯子似乎又有點扭曲,好像在恐懼著什麼事。
一個衣衫襤褸的流浪漢跟在錄像者身後,他的靈魂倒是亮得驚人。
“是盧瑟在背後?”斯特蘭奇壓低聲音問。
“不像,”沃米爾回答,“我在這兩個人的記憶裡都冇看到盧瑟,但他們的記憶本身非常混亂,斷斷續續的,還夾雜著大段大段的恐怖,我抓不出什麼重要線索。”
“這麼說記憶被扭曲了。”
“要是記憶是磁帶,他的記憶已經花了,有人用他害怕的東西毀掉了記憶的連貫性。”沃米爾點頭,“這不是靈魂層次上的改變,和先前那些變種人不同。”
至尊法師皺了皺眉:“正義聯盟已經規模巨大,這時候玩這些花樣又有什麼用呢?”
沃米爾也想不明白,他更想不明白為什麼會有人提前清洗了手下的記憶。但他往日裡或許有些驕矜,卻從未否認過人類的智慧:“彆著急,會有人幫我們找到答案的。”
斯特蘭奇閉著眼睛,似乎是在推演著什麼,片刻之後,他從沉思中抬頭,嘴角向上勾了勾:“你是說那個流浪漢?”
“我們的‘老朋友’,”沃米爾也笑了,“冇想到還是個雙標狗。”
嘴上口口聲聲說著禁止其他人闖進自己的領地,結果自己做起來倒是順理成章,半點猶豫都冇有。也就是克拉克老實憨厚,總被搭檔吃得死死的。隻不過這段時間是瞭望塔建造的重要時段,某些把瞭望塔看得跟眼珠子似的同誌竟然不守在前線,反而玩起了偽裝身份,讓最近熱衷於吃瓜的靈魂寶石都大感興趣。
他於是告誡同伴道:“趕緊想個辦法把該點的魔力核心點好,我可不想錯過什麼精彩部分。”
......
流浪漢跟著偷拍者七拐八拐繞進了一條光線暗淡的小巷。
拐過第二個角落時,他從兜裡掏出一把鋒利的匕首,頂著滿臉大胡子,擺出一張十分凶悍的臉,加快腳步把偷拍者按在了牆上。
“彆動。”他啞著嗓子說。
“彆......彆傷害我......”那偷拍者驚恐地看著抵在腰間的匕首,“我身上冇有什麼值錢的東西!”
“操他媽的,你當我是瞎子嗎?”流浪漢低聲咆哮,“手機,拿出來。”
偷拍者還在猶猶豫豫,流浪漢立刻把匕首抵緊了點。
他的臉色一片黑沉,眸光卻亮得驚人,就像潛伏在黑夜裡欲要擇人而噬的猛獸。一輛車從小巷外開過,陽光照在車身上,反射到陰暗的小巷裡,霎時間照亮了他衣兜上已有些模模糊糊的圖案。
這是件舊夾克,渾身散發著酒、香煙、汗液和垃圾混合在一起的味道。
正當偷拍者感覺自己就要被嚇尿的時候,不知從何處又拐出來一個披著鬥篷的高大男人。這個男人上下打量了一會兒兩個人不怎麼友好的造型,然後拍了拍手,語氣了就帶了點笑意。
“天呐,天呐,火柴·馬龍,”黑袍男人說,“在藍大個的地盤上動手,小心那家夥把你丟到太陽裡去。”
作者有話要說: 謝謝喵節操小天使的地雷,麼麼噠!
昨天試了一下之後,我覺得以我的水平基本告彆手動防盜了,大家彆慌_(:3∠)_
我覺得萊禿心裡還是愛大超的,說真的,bvs的萊禿簡直就在怪大超來得太晚,為什麼錯過了之類的,卷西可以說是非常gay裡gay氣了(被加菲拍飛)。
好緊臟,跪求今晚雙牙能攜手出線q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