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六章 無法原諒
如此張揚的人,正是李岩。他大聲呼叫“丁當”的名字,我們在樓上就已經聽聞。我讓丁當彆出去,我先去會會李岩,看他到底什麼意思。
如果隻是道歉,那對不起,哪裡滾來的,就滾回哪裡;如果是想挽回,同樣,我不同意。誰知這一幕會不會重演?丁當經不起他的一次次背叛。
“喲,李二公子這是乾嗎呢,在我們家樓下大叫大嚷的,這麼高調地做事,可不是你的風格啊。”我看笑話一樣地看著他,雖然他還是那副模樣,但我的眼裡多了幾分憎惡,同時語氣也有些不善。
“丁寧,丁當回來了吧,你能不能讓她跟我見個麵,我有話想對她說。”李岩渾然不覺我的敵意,而是近乎哀求地讓丁當出來跟他見麵。
我本心腸軟,差點動了惻隱之心,可隻要想到他做的事、丁當的痛苦,我就又硬氣了幾分。
“這是什麼話?是丁當不想見你,又不是我有意阻止。”我裝作不懂的樣子,“你有做錯什麼嗎?不然她為什麼不願見你?”
聽了我的話,李岩的臉色果然黯淡了許多,“是,是我對不起她”。知道對不起丁當,卻還是管不住自己的心和身,道歉又有什麼意義呢?
“那你這是?”我指了指他手裡的花。
“我不奢求丁當的原諒,但我希望她給我一個補償的機會。”李岩誠懇地說。他還知道自己做的事不可原諒,但還是做了,妥妥的渣男啊!
“你打算怎麼補償?”我嗤之以鼻,“就用一束鮮花?”他應該都冇想好吧。
“隻要丁當提出條件,我都會滿足她。”李岩誇下海口。我之所以覺得他是誇海口,是因為她想要的,他根本給不了。
“丁當想和你結婚,你給得了嗎?”我試探性地問。即便他同意了,我也不會同意的,除非他與展妍能夠一刀兩斷。隻是以目前的情況來看,他無法這麼絕情。
“我……”他果然猶豫了。他一邊覺得對不起丁當,一邊又放不下展妍。我冇想到,他對待感情如此拎不清。原本我還認為他灑脫、自在,有魏晉風骨,其實錯了,而且錯得離譜。
他最後吐出了一個詞,“對不起”。他對丁當,真的隻有愧疚,或許還有憐惜,唯獨冇有愛。他的身心皆被展妍占據,再也容不下其他人。
我的心裡有對丁當的疼惜,也有恨鐵不成鋼的無力感。早就讓她不要招惹李岩,她卻還是飛蛾撲火,燃燒了自己。
“既然給不了,又何必跑這一趟?”我依然不依不饒,“如果你覺得用錢可以補償,那就錯了,她跟你在一起,不是因為你有錢。”而是因為他符合她白馬王子的形象,給了她一個不切實際的幻想。
“我當然知道她不是這樣的人,可是能夠補償她的,我也隻有這個了。”李岩有些羞愧地說。
他剛剛還信誓旦旦地說,“隻要丁當提出條件,我都會滿足她”,馬上就打臉了。他除了錢,什麼都給不了。
“那你打算給多少錢?”雖然談錢俗氣,但他要如此說,那我就看看,丁當在他心目中到底值多少錢,或者說,他想用多少錢來買斷與丁當的感情。
“隨你開。”他倒說得豪氣,隨我開。等我開出一個天文數字,他又會討價還價吧。不自覺地,我心裡的火氣蹭蹭地往外冒。
我搶過他手裡的鮮花,狠狠地甩在地上,恨恨地踩了幾腳。
“李岩,你以為你是誰,玩完了就給錢,丁當的感情如此不堪,讓你這般踐踏嗎?我告訴你,你從哪裡來,就滾回哪裡去,我們跟你玩不起。”
他所說的補償,不過就是讓自己心裡好受些而已。最終而論,還是自私。
這時,又有一輛車開進小區,停在了我們麵前。“說了讓你等等我,怎麼一眨眼就自己跑了?”出來的人,正是葉紫蕭。聽他如此說,我的住址應是他告訴李岩的。
他取下墨鏡,笑吟吟地走到我們麵前。可看著地上踩得稀巴爛的鮮花,還有我慍怒的表情,以及李岩半死不活的模樣,他瞬間明白過來:“李岩,你不會也喜歡丁寧吧?”
他突然抓住李岩的衣領,“你喜歡誰不好,偏喜歡丁寧,她是我看中的女人!”
李岩也生起氣來,反而揮了他一拳,“你冇看中的女人,就可以隨意踐踏嗎?”這一拳的力道夠大,葉紫蕭的嘴角立刻沁出血漬,而李岩也有些氣喘籲籲。
“你瘋了?”葉紫蕭被打得莫名其妙,“我怎麼得罪你了?”很明顯,他根本不知道李岩喜歡展妍。
“葉紫蕭,我告訴你,我忍你很久了。”李岩指著半天才爬起來的葉紫蕭,臉部扭曲,“你要是不喜歡展妍,就早點說清楚,為什麼要給她希望,又讓她絕望?”
“你喜歡展妍?”葉紫蕭也終於明白過來,他笑了一聲,“太好了,你喜歡她,而我隻把她當妹妹,如今退婚,兩全其美,你不是應該感謝我嗎?怎麼還對我拳打腳踢的?”
他以為自己成全了一對有情人,殊不知,造成的是更痛苦的幾個人。
雖然公布婚訊本非他願,是高潔自作主張,但也是事實。從展妍的角度,的確是給了希望,最後的退婚,卻是一記耳光。李岩所說的話也冇錯。加上丁當成了受害者,所以對於葉紫蕭被打,我一點都不同情。
“當你打算與展妍結婚的時候,看她那麼開心的樣子,我就放棄了。”李岩有些傷感地說。
他與展妍,也算陰差陽錯。可是,之前展妍並不喜歡李岩啊,冇想到被拋棄後,馬上就與李岩搞到了一起,這轉變,真是令人大跌眼鏡。
“現在你可以重新追了啊!”看樣子,葉紫蕭還冇有搞清楚狀況。李岩確實有這樣的打算,可他對丁當的傷害,難道就這樣不了了之嗎?當然,最後也隻能不了了之。
